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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申报计划
1、每年年末按要求上报下年度出访计划,计划的执行实施人数总量控制
2、上报时应填写清楚计划出访团组的团组性质、团组类型、出访类别、出访时间、出访天数、出访人员信息及出访国家信息等关键信息
3、上报时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及近年出访情况合理填报计划数量
4、上报时需根据计划内容上报团组预算类型和额度
5、条管单位因公出国团组不用申报计划
6、计划以省外事办最终审核通过为准
7、计划申报通过因公出国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完成,并可在系统中生成相应计划表格
二.变更计划
1、实际出访执行任务时,如团组性质、团组类型、出访任务、出访人员、出访国家与计划相比发生变化就要进行计划变更
2、变更计划时请确认团组性质、团组类型是否发生改变,如改变请认真核对后申报
3、出访人员与计划相比减少时可不做变更,直接执行计划;出访人员增加或级别发生变化时,需要进行计划变更
4、出访国家与计划相比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计划变更
三.调剂计划
1、如本单位未上报计划或计划人数已全部用完,仍有必要的出访任务,需与省外事办及有计划的单位协商,达成一致后,调剂使用外单位计划
2、调剂计划过程中,需将外单位计划内容变更为本次实际出访内容方可执行
四.增补计划
如本单位计划团组已全部执行完毕,实际执行人数少于计划申报人数,经省外事办审核同意后,可在未使用人数范围内增补相应计划,用来执行必要出访任务
各单位专办员通过因公出国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申报任务,须备齐如下申报材料:
一、预批复件
本省因公出国团组六人以上或属双跨团组,需报因公出国事项批复件
1、网上申报系统内填写《因公出国事项批复件》
2、经主管厅局或市外办审核盖章同意的组团报告(附日程及费用明细,并注明遵守外事纪律、邀请函担保、公示结果及翻译人员等信息)
3、名单表
4、外文邀请函及翻译件
5、省直副厅级以上人员经省领导批示的请假报告
6、各市正处级以上人员经市领导批示的请假报告
经省外事办审批同意后,方可受理团组申报手续
二、团组申报手续(如履行过预批复件手续的团组,预批复件中的材料可不再提供)
1、经主管厅局或市外办审核盖章同意的组团报告(附日程及费用明细,并注明遵守外事纪律、邀请函担保、公示结果及翻译人员等信息)
2、经主管厅局及外事(人事)处或市外办审核盖章的《山西省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申请表》
3、如参加省内跨地区跨部门团组需提供经主管厅局及外事(人事)处或市外办审核盖章的《省内跨市厅局组团因公临时出国申报表》
4、经出访单位财务部门和主管财政部门审核盖章的《党政干部因公出国经费审核意见表》(企业出访人员不需要填此表)
5、名单表
6、外文邀请函及翻译件
7、省直副厅级以上人员经省领导批示的请假报告
8、各市正处级以上人员经市领导批示的请假报告
9、如执行培训任务的部委团还须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具的《出国培训审核件》
10、副厅级以上人员出访须报专项请示件
三、审批和出具出国任务批件
1、网上审批通过后,需前往省外事办递交审批材料纸质版备案
2、正县(处)级以下人员团组省外事办审批同意后出具出国任务批件
3、副市(厅)级以上人员团组报省委、省政府审批同意后,省外事办出具出国任务批件
2、经主管厅局或市外办审核盖章同意的派出单位申请报告(附日程及费用明细,并注明遵守外事纪律及公示结果等信息)
3、部委组团单位的征求意见函(原件)
4、名单表
7、如执行培训任务的部委团还须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具的《出国培训计划表》
二、团组申报手续
1、双跨团组出国任务通知书(原件)
2、双跨团组出国任务批件(复印件),并附出国人员名单
3、经主管厅局及外事(人事)或各市外办审核盖章的《山西省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申请表》
5、如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不资助经费的培训团组,需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具《出国培训审核件》
6、如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资助经费培训任务的团组,需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具的任务通知书和任务批件,并附出国人员名单
7、副厅级以上人员出访须报专项请示件
三、审批和出具出国任务确认件
2、正县(处)级以下人员团组省外事办审批同意后出具出国任务确认件
3、副市(厅)级以上人员团组报省委、省政府审批同意后,省外事办出具出国任务确认件
一、申请办理护照需提供如下文件材料:
1、护照申请卡
2、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(省因公护照制证和外事服务中心可提供代办服务,电话:4037899)
3、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原件(政审备案表)
4、外事教育培训证复印件(加盖省外事办对外交流中心印章)、目标责任书(到省外事办对外交流中心进行外事纪律培训领取培训证,电话:4044030),副厅级以上人员可免办外事教育培训证。
5、安全宣教培训证原件(到省安全厅宣教中心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领取培训证,电话:4040840)
6、办理护照手续前,出访人员必须到全省各级生物信息采集点采集生物信息,采集生物信息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,否则无法受理
7、身份证复印件
8、1张小二寸白底证件照
9、任务批件(确认件)复印件
10、制作护照所需材料均需通过因公出国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报,方可进入制作护照程序
1、准备签证材料(省因公护照制证和外事服务中心可提供代办服务,电话:4037899)
①填写《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》、外交部二维码套表
②填写各国签证须知表(标准团组6人一国3个工作日出表,人数增加或国家增加,相应延长工作日)
2、签证材料齐全后通过机要送北京,由省外事办出国管理和签证处驻北京工作人员(地址:北京市地安门西大街18号,电话:010-64075210)协助办理签证手续
3、获得签证后由专办员凭专办员证或出访团组成员凭身份证、介绍信领取护照
4、赴境外落地签证、免办签证、互免签证、返签的国家由省外事办依照任务批件复印件出具“出境证明”,由专办员凭专办员证或出访团组成员凭身份证,持机票订单于出发前3个工作日内领取“出境证明”和护照
1、由专办员凭专办员证或出访人员凭身份证、介绍信领取护照
2、赴境外落地签证、免办签证、互免签证、返签的国家由省外事办依照任务确认件复印件出具“出境证明”,由专办员凭专办员证或出访人员凭身份证,持机票订单于出发前3个工作日内领取“出境证明”和护照
1、因公出国团组在执行完出访任务归国后,按照有关文件要求,需保证在7日内将因公护照退至省外事办
2、在入境30日内上交纸质出访报告(以团组为单位)及《山西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实际成行情况明细表》(本省团、部委团),对超期者,将暂停办理组团单位出国手续,视情况注销所持未上交护照并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
3、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退照,应及时书面向省外事办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交还